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法律依据不同: 税务代理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业务的;代理记账则是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开展业务的; 二是业务范围不同: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而代理记账是指受托对企业进行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 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而代理记账则要承担约定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四是资格要求及认定不同: 税务代理资格认定由税务机关认定颁发;代理记账资格由财政部门认定颁发。
18703801652 0396-2196889
E-MAIL:121266200@qq.com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泰隆大厦1307房间
Copyright © 2009-2011,www.hnbhcpa.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河南百源会计师事务所|郑州百惠税务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豫ICP备170452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