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委托人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委托咨询意向后,税务咨询机构派人与委托人初步接触,了解委托人的咨询要求和其他相关情况
(2)税务咨询机构对委托人的咨询项目进行初步评价,认为所委托的项目具有合作意向的,用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约见委托人,确定所咨询问题,初步提交项目建议书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税务咨询协议书。咨询协议书应当载明咨询人,受理人名称,咨询事项,权限,完成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4)税务咨询机构委派专人或者成立项目组,对委托方进行仔细考察,对委托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对委托咨询项目所需相关资料进行搜集。通过调查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拟定方案
(5)在征求委托方的意见后,出具税务咨询报告书
(6)完成委托事项,结清费用,移交委托咨询的相关的文件资料
(7)跟踪服务,指导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8)及时听取反馈信息,并从中改进服务,提出补充建议。
附:业务流程
初步接洽——与客户共同确定问题——提交项目建议——签订咨询合同——深入调查——分析研究——拟定方案——征求意见——提交方案——指导实施——实施效果评价——提出补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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