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8月19日举办示范区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合作签约仪式。示范区第一批4类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出炉,即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税收征管一体化迎来新进展。
据介绍,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税务机关协商一致,决定依托电子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采取“标准统一、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限时反馈”的服务模式,分批推进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信息查询、证明开具等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进一步优化区域税收营商环境。
今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以在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就近选择实体办税服务场所跨区域申请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
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是示范区的核心使命。其中,财税分享是示范区八大制度创新中最重要、最有显示度也是最为困难的一项。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工作是创新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的重要基础,实现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是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的关键举措,对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希望示范区各区县在业务部门的牵头助推下,跨前作为,主动担当,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精神推动改革创新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今年10月国家举办的示范区一周年成果现场会。
唐晓东还表示,接下来,示范区将在实现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的基础上,遵循“投入共担、利益共享”工作原则,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工作方式,聚焦增量分享,凸显溢出效应,突破难点、主动作为,持续深化对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的研究,努力将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打造成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的重要展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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