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在去年迎来首次汇算,为期4个月的申报期里,部分高净值人士收到了“补税”通知,这一度引起业界的讨论。今年3月1日~6月30日,是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时间,在申报期的最后两周,高净值人士面临补税的话题再次被舆论关注。
多位税务人士表示,随着纳税人合规意识的提高,个税汇算经过去年的宣传和普及,高收入多缴税正在逐渐被大众所接受。
“个税APP系统在设置上可考虑在适用累进税率提高时,提醒纳税人有补税的可能,这样高净值人士收到预警后就会有一定的心理预期。”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会委员诸斌说。
补税预期
6月10日,在互联网大厂工作的贺枚收到了一条补税信息,此前她刚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2020年度个税汇算工作。基于去年曾有过类似的经历,此次的补税通知,并没有让贺枚觉得特别意外。
“去年个税首次汇算时,看到补税通知心里有比较大的抵触情绪,当时还专门找财务了解细节,最后弄清楚了个税扣缴原理,因此对于今年的补税,心里其实有一定的预期。”贺枚介绍。
记者调查发现,个税汇算后补税渐渐成为高收入人群的一个常态化操作,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补税人士都有贺枚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在诸斌看来,现实中补税案例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代扣代缴少了,当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后,之前按照低税率扣缴的部分在计入综合所得时,就会发生适用累进税率(约定俗成的说法为:税率跳档)的提升。
比如,一名纳税人有超过两份工作的所得收入,除了本职工作每月发生的代扣代缴外,2020年自己拥有几项注册专利,并收到了两次专利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该笔收入在支付时,支付方按照相应税率进行了个税预扣缴。
但由于特许权使用费在汇算时需要计入综合所得,因此,当纳税人基础工资基数较高时,特许权使用费的计入可能使此前预扣缴税率低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这时就会发生税率跳档,最终纳税人完成个税汇算时就需要补税。
“当前要缩短纳税人补税事实和心理预期之间的落差,这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在分析了高净值人士补税案例后诸斌如此总结。
记者注意到,2020年个税汇算中,对于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重复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纳税人,网上税务局会提醒其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因此,对于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跳档的预警提醒,会大大降低高净值人士对补税预期的抵触。
据了解,由于个税APP上有纳税人申报表预填服务,税务机关已经预填了所有信息,纳税人只需核对信息,因此这项操作并不存在技术难题。
优惠是否延期?
“一般情况下,补税可能是由于重复扣除减除费用、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各项综合所得加总后适用的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申报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
而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就会发生补税。基于首次个税汇算经验的改进,今年税务部门建立“首违不罚”制度,对非主观故意原因造成少缴或多退税的行为免予处罚。
目前,对于2020年个税汇算,税务机关已在网上税务局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的预缴申报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了申报表。而在2019年,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综合所得均需要纳税人自行添加。
李旭红认为,对比2019年个税汇算,2020年个税汇算的办理方式更加多元,申报方式和渠道也更加便捷。各地税务机关也已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这在前期提高了纳税人的申报规范性和税收遵从度。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2020年度个税汇算工作接近尾声,与之相关的一些政策也面临到期,这些政策能否延期也直接关系纳税人税负变化。
以年终奖为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诸斌认为,对于纳税人来说,未来个税汇算需要注意的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的变化。比如,年度奖金是否继续允许单独计算,如果这项政策在年底到期后,没有延期,那综合所得计入年度奖金必然会导致适用累进税率的提高,这可能影响企业调整工资薪金结构。
记者从税务人士处了解到,目前针对这些即将到期政策的下一步安排,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讨论,由于最后的意见汇总需要在国务院层面决定,因此目前官方对这些政策是否会延期还未有结论。
不过,随着政策到期时限临近,税务人士预测,三季度有可能公布政策具体实施结果。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杜丽娟)
18703801652 0396-2196889
E-MAIL:121266200@qq.com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泰隆大厦1307房间
Copyright © 2009-2011,www.hnbhcpa.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河南百源会计师事务所|郑州百惠税务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豫ICP备170452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