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一:依法纳税,是公民、企业的基本义务!
依法纳税,是公民、企业的基本义务,这首先是源自于法律的规定,其次便是背后的原理。人生存于世,除了衣食住行这些满足个人消费需要的产品外,还需要安全的环境,稳定的秩序以及个体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这就需要军队来保障国防,需要警察来打击犯罪,需要法官来裁决纠纷,这些都可以说是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提供公共产品也是需要成本的,这些成本需要国家的财政收入来买单。每一个公民、每一家企业都在享受着这些公共产品,而税收,就相当于公民、企业购买这些公共产品所付出的代价。这么一看,是不是对法律规定的“依法纳税,是公民、企业的基本义务”就更好接受了呢?
理念二:税务筹划,是法治化的产物
税务筹划只所以可以做,并不是因为税务筹划专家多么厉害,而是因为税法(广义上的税法,包括行政法规及各种优惠政策文件等)本身规定的差异性给企业留出了筹划的空间。换句话说,正是因为税法的制订者在制订税法时,对不同行业、地区、性质、规模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税率、税基、减免政策和征收政策,纳税人才可以利用这些税法规定的差异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
我们的党和政府强调依法治国,现今的中国,也早已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要求各主体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行事,具体到税务领域,就要求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双方都在现有税务规则的框架下活动,如此才有税务筹划真正的操作空间,否则,如果税收刚性不足的话,那税务机关征税不按规则来,不认可纳税人根据税法差异所做的安排,人情税、关系税横行,那最好的税务筹划就是和税务机关的领导搞好关系,也就不会有现今意义上的税务筹划,所以说税务筹划是法治化的产物。
理念三:税务筹划,是对规则的合理利用
这个理念理解的第一个层次是:税务筹划要知道有什么规则。税法规则包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纷繁浩杂、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会包括税务机关实际执行政策的尺度,法院判例等。知道有这些税收规则,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更没说理解了。
第二个层次便是对规则的理解。税务筹划是个不仅要有宏观的思路,更要有具体细节把握的活。一个细节没有理解到位,就有可能导致税务筹划的初衷无法实现。这就需要税务筹划者对税务筹划规则的构成要件、适用条件有一个深入的理解。比如什么是新设立的企业?小微企业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三个层次是违反规则后的应对措施。任何规则在创立的同时,也就给违反规则的人带来了具大的利益。实务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愿意承担风险去偷税的企业,而税务机关又没有办法立马将这些偷税的企业绳之以法,这就出现了短期内偷税而又不会受到处罚的情形,这种不法行为给偷税企业带来的收益又会转化为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挤压依法纳税企业的市场和生存空间,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进而倒逼着守法企业去违反规则。所以说,企业偷税,也不能全怪企业,税务机关执法不力,没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税务机关的执法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强,偷税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市场也会越来越公平,大家都缴税并且偷税成本更高的时候,其实企业也就没有偷税的动力了。
那假如企业之前有偷税行为,现在想规范,该如何应对呢?也就是说企业违反了规则,那如何进行补救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降低风险?这也是税务筹划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纳税人可能还会有一些不违反规则但不规范的情形。假如说企业要被税务机关稽查了,那在稽查前,企业自己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一个税务自查,该补合同的补合同,该记账的去记账,该补税的主动和税务机关说明,这样是不是也能很好地降低企业的税务稽查风险?
第四次层次就是税务筹划强调是对税务规则的合理利用。这里强调一个“合理”,就是说企业税务筹划不能做的太过分。首先,税务筹划是大多是根据税务机关制订的税务规则进行筹划的,税务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去更改规则、堵塞漏洞;其次,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下的特别纳税调整权。虽然税务筹划强调不违反规则,但有时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会对规则有不同的理解,而税务机关又对规则具有更强势的解释权。企业做税务筹划,不要总想着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该交的税还是要交的。比如说一个企业是当地财政的支驻,通过税务筹划,直接全部不用交了,那税务机关肯定给你急啊?讲武德的话,人家再出台个规则把你税筹的路径给堵了,这样你还可以小赚一笔;不讲武德的话,不认可你的税筹方法,直接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纳税调整。
理念四:税务机关并不在企业的对立面,保持良好的税企关系,对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
理念三的第四个层次其实已经有理念四的味道了,这里再补充下。第一点是,税务机关是依据税法规定完成自己的征税义务,纳税人是依据税法规定完成自己的纳税义务,从完成税法规定的义务角度来讲,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第二点是,税务筹划大多是在税务机关制订的规则下进行筹划的,税务机关也有无偿向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的义务,税务筹划方案涉及的问题,纳税人是可以和税务机关进行提前沟通的。第三点是,企业是有可能与税务机关产生纳税争议的,也有可能不自觉地少交、漏交税款,那企业在产生纳税争议或即将被税务机关处罚时,良好的税企关系,有助于妥善处理企业面临的危机,使损失降到最低。
理念五:税务筹划,让钱真正成为你的钱!
企业家做企业,大多数都是为了赚钱,当然不排除像马云那样,有“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样一个宏大愿景的。但企业家通过企业赚的钱,只有交够了国家的,剩下的才是自己的。否则,拿回家的钱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轻则连本带利再吐出来,重则锒铛入狱。最近的案例如郑爽案,想当初偷税才偷了多少啊,最终补税、滞纳金、罚款一共2.99亿元,最开始拿回家的钱只是暂时性的替国家保管而已。再者,我们来算一笔账,不说0.5倍-5倍的罚款,单说滞纳金,每日是万分之五,按360天折合年化是18%,试想什么样的项目才能达到年化18%的收益率?税务机关是完全有放水养鱼的动机的,而你,有可能还在为多拿了钱而窃喜……
理念六:税务筹划,服务于企业的整体战略
18703801652 0396-2196889
E-MAIL:121266200@qq.com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泰隆大厦1307房间
Copyright © 2009-2011,www.hnbhcpa.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河南百源会计师事务所|郑州百惠税务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豫ICP备170452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