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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率!

来源:河南少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者:河南少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3-061094浏览

今天是值得怀念的日子!这一天全国两会的政府报告有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财税变动!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

此处应有掌声!

目前个税起征点为2011年确定的3500元。

而这个额度并不是最初设立的,而也是通过一次次的调整来的,

起征点变迁历史如下:


中国个税变迁史:

1980年,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

2006年,提高到1600元。

2008年,提高到2000元。

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这7年来的房价、物价,上涨了很多,无论调整多少,对广大纳税人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ss,以后的我只能0申报了!可怜一下我们这些月工资才4000元的会计吧!


二、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目前国内有6%、11%和17%)

此处应有掌声!

这里基本就已经明确了,17%的税率取消了!因为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7%,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的话,肯定是17%的取消了!

交通运输等行业降低税率的话,肯定是11%调整到6%了。

三、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分为三种情况:a、工业:50万;b、商业:80万;c、营改增行业:500万。

这个也是很多纳税人普遍反映的问题,商业企业80万这个数额是很容易达到的,所以这个标准很久没有调整了。

相信两会之后会有一个新的标准出来!


四、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

目前有2种扩围思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还有就是提高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下面是目前的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

六、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

七、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

八、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

九、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十、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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