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又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和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从总体上反映其是公平的,但个别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处理或者个别会计报表项目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时,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即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正和一致地反映被审计实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当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或者会计报表严重扭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被审计单位拒绝做出调整时,会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在审计的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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