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18703801652 0396-2196889
E-MAIL:121266200@qq.com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泰隆大厦1307房间
Copyright © 2009-2011,www.hnbhcpa.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河南百源会计师事务所|郑州百惠税务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豫ICP备17045268号-1